为推进富民强市、建设幸福泰安,按照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,市委、市政府确定将财源大街西段旧城区进行改建。为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,按照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0号)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贯彻落实<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>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鲁政办发[2011]25号)等规定,制定补偿方案
为推进富民强市、建设幸福泰安,按照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,市委、市政府确定将财源大街西段旧城区进行改建。为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,按照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0号)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贯彻落实<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>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鲁政办发[2011]25号)等规定,制定补偿方案